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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2026:İBKB、豁免国家、DAB

更新:2026-08-08· 阅读约 11 分钟· Türkçe 原文

快速摘要

根据《关于保护土耳其货币价值的32号决定》(32 sayılı Karar)、《2018-32/48号公告》(2018-32/48 sy. Tebliğ)以及土耳其央行(TCMB)《出口通函》(İhracat Genelgesi)规定,出口商必须在**实际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将出口收汇汇回土耳其并向土耳其银行结汇。银行在结汇后出具**外汇购入凭证(DAB,Döviz Alım Belgesi)**或**出口收汇确认凭证(İBKB,İhracat Bedeli Kabul Belgesi)**——该凭证是增值税退税及后续追溯的基础证明。自特定时期起,汇回款项的**至少5%必须向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TCMB)结汇**(该规定通过延期决定持续执行;最新日期需查询TCMB)。对于出口通函中列明的**豁免国家**(如最新更新中新增的布基纳法索和莫桑比克等),出口收汇核销义务被豁免。逾期未汇回的出口商将面临**行政罚款**,并在税务/海关检查中产生影响(依据1567号法律)。

本指南仅供参考。由于期限、比例及豁免国家清单会由TCMB不时修订,操作前请核实最新出口通函文本并咨询您的财务顾问。

1) 为何有此强制要求?

土耳其出口商向国外销售商品并以外汇收款。如果这些外汇不汇回土耳其:

  • 国内外汇供应减少,
  • 经常账户赤字受影响,
  • 国家宏观稳定政策面临风险。

因此,自1989年起生效的32号决定及其实施公告,强制要求出口商将收汇汇回土耳其并向银行结汇。简单来说,这是"将销售所得外汇汇回土耳其并兑换为土耳其里拉"的制度。

2) 基本规则:180天内汇回

出口商必须在实际出口之日(海关出口签证日期)起180天内将出口收汇汇回土耳其。

计算方式

  • 您的货物于2026年1月15日实际出口。
  • 计算180天后截止日期:2026年7月14日。
  • 在此日期前,款项必须到达土耳其境内的土耳其银行。

"汇回"是什么意思?

  • 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将外汇汇入您的账户。
  • 或通过与土耳其银行关联的支付系统。
  • 不是"随身携带"——必须通过机构银行渠道。

预付款形式的收汇

出口前以预付款形式收到的款项不会改变此期限的起算点;如果款项已通过银行渠道到账,在实际出口后180天内完成结算即可。

3) 银行办理的手续:DAB或İBKB

款项到达土耳其银行后,需向银行结汇(按汇率兑换为土耳其里拉)或存入出口商的外汇账户。在这些操作中,银行可出具两种凭证:

外汇购入凭证(DAB,Döviz Alım Belgesi)

如果出口商将外汇向银行机构结汇并兑换为土耳其里拉,银行出具DAB。DAB包含购汇汇率、金额及参考信息。是增值税退税使用的基础凭证。

出口收汇确认凭证(İBKB,İhracat Bedeli Kabul Belgesi)

即使出口商未将外汇兑换为土耳其里拉(例如保留在外汇账户中),银行也会出具İBKB,证明到账款项已被确认为"出口收汇"。该凭证也用于增值税退税。

实务要点

增值税退税必须有DAB或İBKB**凭证。**如果款项已到账但未出具凭证,退税文件将不完整。

4) 5%央行结汇强制要求

自特定日期起,汇回的出口收汇**至少5%必须向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TCMB)结汇。**该强制要求:

  • 不是针对向银行结汇的全部金额,
  • 在接受付款时确定,
  • 由银行自动向TCMB报送。

该规定的期限由TCMB以6个月为周期延长。最近一次延期决定将期限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该日期之后的期间请务必查看TCMB最新出口通函。

这5%比例对出口商而言意味着直接成本:向TCMB结汇的金额不是按银行汇率而是按TCMB汇率兑换;在某些时期,差额可达数个百分点。

5) 豁免国家——取消收汇核销义务

TCMB出口通函的附件中列出了豁免收汇核销义务的国家清单。该清单包括:

  • 收汇困难的国家(政治/经济不稳定),
  • 银行体系不健全的国家,
  • 对土耳其具有战略意义的出口市场。

清单可更新。2025年12月18日通函修订(财政部2025年12月18日第4440660号函)将布基纳法索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新增至清单。

İBKB/出口收汇豁免国家清单2026(附件2——完整清单)

对以下国家的出口不适用180天期限要求,且出口收汇无需强制汇回(TCMB出口通函附件2):

#国家#国家
1阿富汗19刚果共和国
2安哥拉20朝鲜
3白俄罗斯21古巴
4贝宁22利比里亚
5布基纳法索 (新增)23黎巴嫩
6吉布提24马里
7刚果民主共和国25摩尔多瓦
8埃塞俄比亚26莫桑比克共和国 (新增)
9科特迪瓦27尼日利亚
10巴勒斯坦28塞内加尔
11加蓬29索马里
12加纳30苏丹
13几内亚31叙利亚
14南苏丹32塔吉克斯坦
15伊朗33坦桑尼亚
16喀麦隆34委内瑞拉
17肯尼亚35也门
18吉尔吉斯斯坦

注意:该清单截至2025年12月18日。由于TCMB出口通函附件2清单可更新,操作前请核实最新通函文本并咨询您的财务顾问。豁免取消的是收汇核销义务;应收账款的会计/税务追踪仍需继续。

实际影响

对豁免国家清单中的国家出口,出口商无需将收汇汇回。但不汇回收汇在会计、税务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后果需自行评估。(例如: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在土耳其不排除在所得税范围之外;根据UFRS/TMS会计准则需进行应收账款评估。)

6) 逾期出口商的处罚

如果180天内未汇回收汇:

a) 行政罚款

根据1567号关于保护土耳其货币价值的法律处以行政罚款。罚款比例:

  • 标准比例:5%(逾期罚款)。
  • 确定前缴纳:2.5%。

b) 税务/海关影响

如已办理增值税退税,退税金额可能被追回+滞纳金。

c) 成为检查对象

财政部税务检查部门通过系统筛查发现未按期汇回的出口收汇。检查通常也可能涵盖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

d) 期限内申请延期

在不可抗力或合理理由情况下可申请延期;通过TCMB/银行提交申请。延期批准并非自动,需评估理由后决定。

7) 逐步流程:收汇汇回土耳其

  1. **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出口合同中确定付款条件(信用证、跟单托收、货到付款、预付)。
  2. **实际出口及海关出口签证。**180天期限从此日期起算。
  3. **买方付款。**如为信用证则通过银行;如为货到付款则发货后汇款。
  4. **款项到达土耳其银行。**银行确认到账款项为"出口收汇"(出口商提供合同/发票)。
  5. 银行将5%比例报送TCMB(通过自动机制)。
  6. 出具DAB/İBKB——出口商可选择兑换为土耳其里拉,或保留在外汇账户。
  7. **凭证交付出口商。**用于增值税退税文件。

8) 常见5大错误

  1. **忘记180天期限。**与财务顾问建立日历控制(如月末出口清单)。
  2. **延迟获取DAB/İBKB。**银行可能不会自动发送凭证;需主动索取。
  3. **混淆预付款与收汇。**预付到账款项需与实际出口在时间上对应;会计记录顺序很重要。
  4. 未确认豁免国家清单就不执行义务。如国家从清单中移除,过往出口会出现问题。
  5. **合同中约定付款期限超过180天。**即使使用"120天账期"等付款条件,也不能超过180天法定期限;超过则必须申请延期。

9) 实务场景

场景A:信用证出口

  • 2026年3月1日:出口。
  • 信用证单据于3月25日通过银行提交。
  • 2026年3月30日:款项到达土耳其银行。
  • 银行当日出具DAB。
  • **结果:**期限内且无问题。

场景B:账期货到付款

  • 2026年3月1日:出口。
  • 合同约定120天账期付款。
  • 2026年6月30日:买方付款;款项到账。
  • **180天核查:**截止日期2026年8月28日→付款已提前到账→无问题。

场景C:买方延迟付款

  • 2026年3月1日:出口。
  • 180天→2026年8月28日截止。
  • 买方延迟付款,9月10日才付。
  • **结果:**超期→如未申请延期,面临行政罚款风险。

场景D:豁免国家

  • 2026年3月1日:向莫桑比克出口。
  • TCMB出口通函中莫桑比克在豁免清单。
  • 买方1年后付款。
  • **结果:**不适用强制要求;但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评估需追踪。

10) 检查清单——每笔出口

  • 合同中付款条件(账期、银行、信用证/托收/货到付款)明确。
  • 将实际出口日期按月制作会计清单。
  • 建立180天提醒系统(简单日历或ERP)。
  • 款项到账后向银行索取DAB/İBKB;不要等待自动发送。
  • 在增值税退税文件中将DAB/İBKB与ETGB/申报单一起归档。
  • 如账期延长需及时启动延期申请。
  • 每3个月检查豁免国家清单变化。
  • 年末结账时如有超过180天的出口与财务顾问评估。

免责声明。出口通函、5%央行结汇比例、豁免国家清单及期限延长由TCMB定期更新。本指南提供截至2026年6月的结构框架;每次发货前请核实TCMB最新通函并咨询您的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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