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2026:İBKB、豁免国家、DAB
更新:2026-08-08· 阅读约 11 分钟· Türkçe 原文
快速摘要
根据《关于保护土耳其货币价值的32号决定》(32 sayılı Karar)、《2018-32/48号公告》(2018-32/48 sy. Tebliğ)以及土耳其央行(TCMB)《出口通函》(İhracat Genelgesi)规定,出口商必须在**实际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将出口收汇汇回土耳其并向土耳其银行结汇。银行在结汇后出具**外汇购入凭证(DAB,Döviz Alım Belgesi)**或**出口收汇确认凭证(İBKB,İhracat Bedeli Kabul Belgesi)**——该凭证是增值税退税及后续追溯的基础证明。自特定时期起,汇回款项的**至少5%必须向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TCMB)结汇**(该规定通过延期决定持续执行;最新日期需查询TCMB)。对于出口通函中列明的**豁免国家**(如最新更新中新增的布基纳法索和莫桑比克等),出口收汇核销义务被豁免。逾期未汇回的出口商将面临**行政罚款**,并在税务/海关检查中产生影响(依据1567号法律)。
本指南仅供参考。由于期限、比例及豁免国家清单会由TCMB不时修订,操作前请核实最新出口通函文本并咨询您的财务顾问。
1) 为何有此强制要求?
土耳其出口商向国外销售商品并以外汇收款。如果这些外汇不汇回土耳其:
- 国内外汇供应减少,
- 经常账户赤字受影响,
- 国家宏观稳定政策面临风险。
因此,自1989年起生效的32号决定及其实施公告,强制要求出口商将收汇汇回土耳其并向银行结汇。简单来说,这是"将销售所得外汇汇回土耳其并兑换为土耳其里拉"的制度。
2) 基本规则:180天内汇回
出口商必须在实际出口之日(海关出口签证日期)起180天内将出口收汇汇回土耳其。
计算方式
- 您的货物于2026年1月15日实际出口。
- 计算180天后截止日期:2026年7月14日。
- 在此日期前,款项必须到达土耳其境内的土耳其银行。
"汇回"是什么意思?
- 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将外汇汇入您的账户。
- 或通过与土耳其银行关联的支付系统。
- 不是"随身携带"——必须通过机构银行渠道。
预付款形式的收汇
出口前以预付款形式收到的款项不会改变此期限的起算点;如果款项已通过银行渠道到账,在实际出口后180天内完成结算即可。
3) 银行办理的手续:DAB或İBKB
款项到达土耳其银行后,需向银行结汇(按汇率兑换为土耳其里拉)或存入出口商的外汇账户。在这些操作中,银行可出具两种凭证:
外汇购入凭证(DAB,Döviz Alım Belgesi)
如果出口商将外汇向银行机构结汇并兑换为土耳其里拉,银行出具DAB。DAB包含购汇汇率、金额及参考信息。是增值税退税使用的基础凭证。
出口收汇确认凭证(İBKB,İhracat Bedeli Kabul Belgesi)
即使出口商未将外汇兑换为土耳其里拉(例如保留在外汇账户中),银行也会出具İBKB,证明到账款项已被确认为"出口收汇"。该凭证也用于增值税退税。
实务要点
增值税退税必须有DAB或İBKB**凭证。**如果款项已到账但未出具凭证,退税文件将不完整。
4) 5%央行结汇强制要求
自特定日期起,汇回的出口收汇**至少5%必须向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TCMB)结汇。**该强制要求:
- 不是针对向银行结汇的全部金额,
- 在接受付款时确定,
- 由银行自动向TCMB报送。
该规定的期限由TCMB以6个月为周期延长。最近一次延期决定将期限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该日期之后的期间请务必查看TCMB最新出口通函。
这5%比例对出口商而言意味着直接成本:向TCMB结汇的金额不是按银行汇率而是按TCMB汇率兑换;在某些时期,差额可达数个百分点。
5) 豁免国家——取消收汇核销义务
TCMB出口通函的附件中列出了豁免收汇核销义务的国家清单。该清单包括:
- 收汇困难的国家(政治/经济不稳定),
- 银行体系不健全的国家,
- 对土耳其具有战略意义的出口市场。
清单可更新。2025年12月18日通函修订(财政部2025年12月18日第4440660号函)将布基纳法索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新增至清单。
İBKB/出口收汇豁免国家清单2026(附件2——完整清单)
对以下国家的出口不适用180天期限要求,且出口收汇无需强制汇回(TCMB出口通函附件2):
| # | 国家 | # | 国家 |
|---|---|---|---|
| 1 | 阿富汗 | 19 | 刚果共和国 |
| 2 | 安哥拉 | 20 | 朝鲜 |
| 3 | 白俄罗斯 | 21 | 古巴 |
| 4 | 贝宁 | 22 | 利比里亚 |
| 5 | 布基纳法索 (新增) | 23 | 黎巴嫩 |
| 6 | 吉布提 | 24 | 马里 |
| 7 | 刚果民主共和国 | 25 | 摩尔多瓦 |
| 8 | 埃塞俄比亚 | 26 | 莫桑比克共和国 (新增) |
| 9 | 科特迪瓦 | 27 | 尼日利亚 |
| 10 | 巴勒斯坦 | 28 | 塞内加尔 |
| 11 | 加蓬 | 29 | 索马里 |
| 12 | 加纳 | 30 | 苏丹 |
| 13 | 几内亚 | 31 | 叙利亚 |
| 14 | 南苏丹 | 32 | 塔吉克斯坦 |
| 15 | 伊朗 | 33 | 坦桑尼亚 |
| 16 | 喀麦隆 | 34 | 委内瑞拉 |
| 17 | 肯尼亚 | 35 | 也门 |
| 18 | 吉尔吉斯斯坦 |
注意:该清单截至2025年12月18日。由于TCMB出口通函附件2清单可更新,操作前请核实最新通函文本并咨询您的财务顾问。豁免取消的是收汇核销义务;应收账款的会计/税务追踪仍需继续。
实际影响
对豁免国家清单中的国家出口,出口商无需将收汇汇回。但不汇回收汇在会计、税务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后果需自行评估。(例如: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在土耳其不排除在所得税范围之外;根据UFRS/TMS会计准则需进行应收账款评估。)
6) 逾期出口商的处罚
如果180天内未汇回收汇:
a) 行政罚款
根据1567号关于保护土耳其货币价值的法律处以行政罚款。罚款比例:
- 标准比例:5%(逾期罚款)。
- 确定前缴纳:2.5%。
b) 税务/海关影响
如已办理增值税退税,退税金额可能被追回+滞纳金。
c) 成为检查对象
财政部税务检查部门通过系统筛查发现未按期汇回的出口收汇。检查通常也可能涵盖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
d) 期限内申请延期
在不可抗力或合理理由情况下可申请延期;通过TCMB/银行提交申请。延期批准并非自动,需评估理由后决定。
7) 逐步流程:收汇汇回土耳其
- **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出口合同中确定付款条件(信用证、跟单托收、货到付款、预付)。
- **实际出口及海关出口签证。**180天期限从此日期起算。
- **买方付款。**如为信用证则通过银行;如为货到付款则发货后汇款。
- **款项到达土耳其银行。**银行确认到账款项为"出口收汇"(出口商提供合同/发票)。
- 银行将5%比例报送TCMB(通过自动机制)。
- 出具DAB/İBKB——出口商可选择兑换为土耳其里拉,或保留在外汇账户。
- **凭证交付出口商。**用于增值税退税文件。
8) 常见5大错误
- **忘记180天期限。**与财务顾问建立日历控制(如月末出口清单)。
- **延迟获取DAB/İBKB。**银行可能不会自动发送凭证;需主动索取。
- **混淆预付款与收汇。**预付到账款项需与实际出口在时间上对应;会计记录顺序很重要。
- 未确认豁免国家清单就不执行义务。如国家从清单中移除,过往出口会出现问题。
- **合同中约定付款期限超过180天。**即使使用"120天账期"等付款条件,也不能超过180天法定期限;超过则必须申请延期。
9) 实务场景
场景A:信用证出口
- 2026年3月1日:出口。
- 信用证单据于3月25日通过银行提交。
- 2026年3月30日:款项到达土耳其银行。
- 银行当日出具DAB。
- **结果:**期限内且无问题。
场景B:账期货到付款
- 2026年3月1日:出口。
- 合同约定120天账期付款。
- 2026年6月30日:买方付款;款项到账。
- **180天核查:**截止日期2026年8月28日→付款已提前到账→无问题。
场景C:买方延迟付款
- 2026年3月1日:出口。
- 180天→2026年8月28日截止。
- 买方延迟付款,9月10日才付。
- **结果:**超期→如未申请延期,面临行政罚款风险。
场景D:豁免国家
- 2026年3月1日:向莫桑比克出口。
- TCMB出口通函中莫桑比克在豁免清单。
- 买方1年后付款。
- **结果:**不适用强制要求;但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评估需追踪。
10) 检查清单——每笔出口
- 合同中付款条件(账期、银行、信用证/托收/货到付款)明确。
- 将实际出口日期按月制作会计清单。
- 建立180天提醒系统(简单日历或ERP)。
- 款项到账后向银行索取DAB/İBKB;不要等待自动发送。
- 在增值税退税文件中将DAB/İBKB与ETGB/申报单一起归档。
- 如账期延长需及时启动延期申请。
- 每3个月检查豁免国家清单变化。
- 年末结账时如有超过180天的出口与财务顾问评估。
免责声明。出口通函、5%央行结汇比例、豁免国家清单及期限延长由TCMB定期更新。本指南提供截至2026年6月的结构框架;每次发货前请核实TCMB最新通函并咨询您的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