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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暂停制度:2026年申请指南

更新:2026-09-21· 阅读约 12 分钟· Türkçe 原文

快速摘要

**暂停制度是一种豁免机制,对土耳其和欧盟未生产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或特殊制造的工业产品完全免除关税,仅限生产企业申请。** 法律依据为2010年4月14日第2010/339号部长会议决定,年度实施通告为İthalat: 2026/18(官方公报2025年12月31日,第33124号,第3次增刊)。该制度每年更新两次,分别于1月1日和7月1日生效新清单;新申请截止日期为2月和8月中旬,对草案清单的异议或联合申请须在贸易部公布的日期前通过KEP提交。与关税配额不同,暂停制度无数量限制且关税完全免除;作为条件,申请人须在自身生产中使用该产品,并满足最低税额门槛。

本指南仅供参考;暂停申请涉及的GTİP当前状态、期间日历和所需文件每年及每次通告均可能变化。申请前务必查看ticaret.gov.tr上的最新公告并咨询您的授权海关顾问。

为什么这个话题重要?

如果您进口的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在土耳其或欧盟完全不生产,您支付的关税往往是不必要的成本:该税旨在保护本地生产商,但实际上并无本地生产需要保护。暂停制度正是为填补这一空白而设;获批产品的关税在特定期间完全归零。该制度常与关税配额混淆,但两者在法律基础和运作方式上均有不同。

本指南详细介绍暂停制度的法律依据、申请资格、每年两次的申请日历、草案清单和异议流程、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清单的含义,以及近期发布的2027年期间公告作为具体案例。免税项目对总进口成本的影响,特别是在持续大量原材料进口中,可达到相当规模。

1. 什么是暂停制度?

暂停制度是一种机制,对土耳其和欧盟未生产的、制造商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或特殊制造产品完全免除关税。该制度由土耳其与欧盟共同实施;即产品要获得暂停待遇,必须在土耳其和欧盟成员国均无充足生产。

目的是提高制造商竞争力并支持新生产领域。实施以生产商而非进口商为中心:申请的货物将作为投入品用于申请人自身生产线;不能为用于贸易的成品申请暂停。

2. 法律依据:决定和年度通告

制度的框架法规为2010年4月14日第2010/339号部长会议决定("关于进口配额和关税配额管理的决定",官方公报2010年6月2日,第27599号)。该决定废止了之前2004年5月10日第2004/7333号规定并取而代之。

决定的实施程序和原则通过每年重新发布的通告具体化。2026年有效文本为İthalat: 2026/18号关于暂停制度的通告;于2025年12月31日第33124号(第3次增刊)官方公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该通告定义申请条件、文件要求以及附件清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a、附件4b)的内容。

3. 暂停与关税配额的区别

两者均基于同一第2010/339号决定,但结果不同:

标准暂停关税配额
税收效果完全归零按特定比例减免或豁免
数量限制无有;配额用完后恢复全额税率
申请人仅限生产企业使用原材料/中间产品的生产商(某些产品通过BSGTY自动)
流程年度申请+异议+欧盟协调申请收集或按报关单登记顺序(BSGTY)
生效1月1日/7月1日通告确定的期间,通常为日历年
最低门槛年度15,000欧元等值税额因产品而异,无固定金额门槛

同一产品组可同时评估暂停和关税配额申请;附件1表格涵盖两种申请类型。经济上哪种更合适取决于进口数量和供应连续性:对于常规无限需求,暂停更合适;对于周期性可预测数量,关税配额可能更适合。

4. 谁可以申请?

申请权属于生产商而非进口商。根据贸易部发布的流程信息,申请企业须:

  • 在土耳其注册,
  • 在自身生产过程中使用所申请产品,
  • 持有有效产能报告

仅进口产品并在国内销售的进口商或经销商不能单独申请;申请必须来自实际在生产中使用该产品的制造商。

5. 排除产品和最低门槛

并非所有原材料或中间产品都纳入暂停范围。适用两项基本限制:

  1. 最低税额门槛: 暂停后年度未征收关税金额不得低于15,000欧元等值土耳其里拉。低于此金额的小批量申请在经济上不予评估。
  2. 最终产品禁令: 申请货物不得为成品或零售就绪的最终产品;制度仅涵盖生产过程中作为投入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或特殊制造产品。

准备申请前必须核实这两项条件;否则即使技术文件完整,申请也可能在评估阶段被淘汰。

6. 每年两个期间:1月和7月日历

制度每年更新两次,每次更新涉及约十至十一个月前开始的流程:

  • 1月期间: 新申请最后提交日期为2月15日;清单于次年1月1日生效。
  • 7月期间: 新申请最后提交日期为8月15日;清单不在当年7月1日生效,而在下一期间的7月1日生效。

这一漫长准备期源于清单需与欧盟相互协商:双方工业代表经过异议和意见流程后就共同清单达成一致,然后发布最终通告。

7. 如何提交新申请?

希望为新产品申请暂停或关税配额的生产企业,须准备附件1范围内的文件并提交至[email protected]。申请文件包括:

  • 申请表(土耳其语和英语)
  • 声明表(土耳其语和英语)
  • 产品技术信息:图片、示意图、技术图纸、照片
  • 有效产能报告
  • 生产企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正确的GTİP确定在此阶段至关重要;若申请货物的税则号确定错误,产品在草案清单中会错误匹配或被排除在评估之外。

8. 草案清单、异议和联合申请流程

收集新申请后,贸易部准备草案清单并向公众公布。此阶段产生三种权利:

  1. 异议: 认为草案中某产品存在本地或欧盟生产的其他生产商可对暂停申请提出异议。
  2. 联合申请(co-application): 使用同一产品的其他生产商可提交联合申请加入清单。
  3. 现有暂停的延续或终止申请: 告知已暂停产品现已有本地/欧盟生产的企业可要求终止优惠待遇。

这三种申请类型须在公布的截止日期前发送至贸易部[email protected] KEP地址。与新申请阶段的电子邮件渠道([email protected])不同,此阶段必须使用KEP。

9. 具体案例:2027年期间日历

为具体说明流程运作,我们看一个最新案例。贸易部进口总局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公布了2027年1月1日生效的暂停和关税配额清单草案,并确定以下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6日: 对附件2、附件3和附件4中现行优惠税率产品要求终止该待遇的申请截止日期。
  • 2026年6月1日: 对附件1中新申请提出异议、联合申请或要求延续现有暂停的申请截止日期。

同一公告中四个附件内容定义如下:

  • 附件1: 新暂停或关税配额申请货物清单。
  • 附件2: 现行暂停货物清单。
  • 附件3: 欧盟关税配额范围内货物清单。
  • 附件4a/附件4b: 国家关税配额范围内货物清单。

从此日历得出的教训是:对于2027年7月1日生效的下一期间,新申请截止日期预计在2026年8月15日左右。化工、纺织、矿业、金属、机械、电气和电子行业的生产商应从贸易部相关页面跟踪此日历,以免错过机会。

10. 与欧盟共同实施的机制

暂停制度不是土耳其单方面实施。土耳其在关税同盟框架内与欧盟就工业产品实施共同暂停和关税配额清单。因此,产品要纳入暂停范围,必须在土耳其和欧盟成员国均无生产;若任一方有生产,申请可能被从清单中删除。这种协调解释了流程平均需要十个月以及为何对附件1草案开放异议/联合申请窗口。

11. 常见错误

  • 进口商以自己名义申请: 制度仅对生产商开放;以进口商名义的申请不被接受。
  • 为最终产品提出申请: 零售就绪的成品按定义排除在外。
  • 提交低于门槛的申请: 年度税额低于15,000欧元等值的小批量申请可能因经济原因不予评估。
  • 混淆渠道: 新申请通过电子邮件,异议和联合申请通过KEP;通过错误渠道发送的文件可能无法及时处理。
  • 错过日历: 由于流程提前十个月开始,需求出现时申请通常为时已晚;规划应纳入公司年度生产/供应日历。
  • 独自准备技术文件: GTİP匹配、技术图纸和声明表之间的不一致会导致产品在草案清单中错误定位;此阶段获得海关顾问支持可加快流程。

常见问题

进口企业可以提交暂停申请吗? 不可以。申请权仅属于在自身生产中使用所申请产品、在土耳其注册且持有有效产能报告的生产企业。

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请暂停和关税配额吗? 可以,附件1表格可涵盖两种申请类型;适用哪种由贸易部评估和与欧盟协商结果决定。

暂停申请有最低金额要求吗? 有。暂停后年度未征收关税金额不得低于15,000欧元等值土耳其里拉。

新申请与异议/联合申请通过同一渠道提交吗? 不是。新申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对草案清单的异议或联合申请发送至贸易部KEP地址。

产品何时从暂停清单中删除? 当土耳其或欧盟开始生产该产品时,本地/欧盟生产商可告知此情况并要求终止优惠待遇;这些申请在每期公布的截止日期前按附件2/附件3/附件4评估。

没有产能报告可以申请吗? 不可以,有效产能报告是申请的必需文件之一;申请人须证明实际在自身生产中使用该产品。

暂停是无限期的吗? 不是;每期重新评估。当出现本地或欧盟生产或清单更新时,产品可能被从范围中删除;因此制造商需定期跟踪流程。

行动清单

  • 按GTİP列出您生产中使用的、土耳其和欧盟未生产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项目。
  • 计算每项暂停后年度未征收关税金额;剔除低于15,000欧元等值门槛的项目。
  • 确认您的产能报告是最新的且与申请产品一致。
  • 在日历中标记1月期间2月15日、7月期间8月15日截止日期,并准备申请/声明表。
  • 定期关注贸易部暂停和关税配额页面及期间公告;草案清单发布时不要错过异议/联合申请窗口。
  • 为确保申请文件的技术和法律一致性,请利用您的授权海关顾问或对外贸易咨询支持;特别是GTİP匹配和KEP流程并非无误。

免责声明

本指南仅供一般参考,特定GTİP是否纳入暂停或关税配额范围、申请条件和期间日历每年可能变化。具体申请前请咨询您的授权海关顾问和财务顾问,并确认ticaret.gov.tr上的最新通告和公告文本。内容中的任何信息均不构成我方正式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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