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与文件

需要环评和环境许可证的进口产品——2026实用指南

更新:2026-05-12· 阅读约 9 分钟· Türkçe 原文

快速摘要

进口中常被混淆的三个概念必须明确区分:**环评(ÇED,Çevresel Etki Değerlendirmesi)**是针对**项目/设施**的,产品进口**不直接**要求环评;但进口投资用途机械/设备的企业,必须根据[ÇED法规](https://www.mevzuat.gov.tr/)附件检查拟建设施是否属于环评范围。**环境许可/环境执照**则是颁发给运营**企业**(废弃物回收商、生产设施等)的——不影响进口本身,而是影响处理进口物品的设施。进口中真正的文件是**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合规函/控制证书**;废弃物、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OTIM)、氟化温室气体(F气体)、农药、杀菌剂和PIC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属于此范围。这些产品中相当一部分只能从**专业海关**进口;关于最新产品清单和海关分配,必须查阅[csb.gov.tr](https://www.csb.gov.tr)和[ticaret.gov.tr](https://www.ticaret.gov.tr)官方网站。

在进口流程中,"环境"标题下的三个不同概念常被混淆:环评(ÇED)、环境许可/执照和进口环境合规函。这三者是不同的文件,颁发给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触发条件。本指南在欧盟CBAM(我们的指南)和KKDIK等横向法规之外,从中小企业进口商角度阐明土耳其国内法中进口时生效的环境文件。

重要提示:环境法规、产品清单和阈值更新非常频繁。以下框架结构大致反映2026年5月的情况;对于具体的HS编码、阈值或豁免,务必查阅csb.gov.tr和mevzuat.gov.tr上的最新公告,并咨询您的授权报关顾问。

1. 法规框架——哪部法律、哪项法规?

土耳其环境法规的总纲是2872号环境法(Çevre Kanunu)。该法律下有三项主要配套法规直接涉及进口商:

  • 环境影响评估(ÇED)法规(Çevresel Etki Değerlendirmesi Yönetmeliği)——针对项目/设施
  • 环境许可和执照法规(Çevre İzin ve Lisans Yönetmeliği)——针对企业
  • 产品/废弃物专项公告——针对进口流程(废弃物、化学品、OTIM、F气体、杀菌剂等)

每项法规的发布日期、编号和最新修订会随时间更新。关于官方公报编号和生效日期,以**mevzuat.gov.tr**上的最新合并文本为准;不要依赖咨询网站或论坛信息。

2. 环评何时在进口流程中生效?

最常混淆的一点是:环评不是针对产品进口,而是针对拟建/运营的项目。进口产品不要求"环评证书"。但在以下情况下,进口商会直接受到影响:

  • 如果进口商将用进口的机械/设备建设新设施或扩大现有设施产能,拟建/扩建设施可能属于ÇED法规附件1(强制环评)或附件2(筛选-评估——必要时需环评)清单范围。
  •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在完成环评流程前无法获得建设许可、营业执照,通常也无法获得激励/投资许可。
  • 机械的海关清关在技术上不依赖环评;但安装机械的设施要获得临时运营证书(GFB,Geçici Faaliyet Belgesi)以及后续的环境许可,环评决定是基础门槛文件。

实用建议:进行机械/工业设施投资的进口商,在确定HS编码后,应在投资决策前检查在土耳其建设的设施是否属于环评范围。

3. 进口中真正生效的文件:环境部合规函/控制证书

产品进口时向海关提交的文件不是环评决定,而是根据进口公告从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获得的合规函/控制证书。以下产品类别通常属于此范围(每类有单独的最新法规):

  • 废弃物进口——回收用途的受控/限制废弃物。需根据废弃物类型和原产国获得预先许可;某些废弃物类型的进口完全禁止,最新清单见csb.gov.tr废弃物管理页面。
  • 化学物质——KKDIK范围——土耳其版REACH,即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KKDIK,Kimyasalların Kaydı, Değerlendirilmesi, İzni ve Kısıtlanması)法规下的注册、MSDS(安全数据表,Güvenlik Bilgi Formu)和预通知义务。
  • 消耗臭氧层物质(OTIM,Ozon Tabakasını İncelten Maddeler)——蒙特利尔议定书范围。部分禁止,部分可配额(限量)进口。
  • 氟化温室气体(F气体,F-gaz)——制冷/空调气体的注册和配额系统。
  • PIC(装运前通知,Sevkiyat Öncesi Bildirim)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国际公约框架下的通知进口。
  • 农药、杀菌剂产品——农林部/卫生部/环境部交叉管辖的特别许可。

每个产品类别的申请渠道、验证文件清单和流程时长各不相同。制定进口计划时必须考虑装运前的申请窗口期。

4. 环境许可和执照——进口商设施何时需要?

环境许可和执照法规要求产生排放、废水、噪音和危险废弃物等的生产/处理设施获得环境许可或环境许可和执照。这与进口没有直接关系;但:

  • 处理进口废弃物的回收设施必须先获得环境执照(废弃物回收);无执照设施不得进口废弃物。
  • 处理进口化学品的生产设施如属附件1/附件2范围,未获环境许可不能全面运营。
  • 储存/仓储危险化学品的进口商不得忽视**危险物质安全咨询(TMGD,tehlikeli madde güvenlik danışmanlığı)**和仓库许可流程。

因此环境许可/执照不是进口的门槛,而是进口物品国内使用/处理的门槛。

5. 专业海关——环境范围产品的海关分配

环境部管辖范围内的相当一部分产品只能从**特定海关管理局(专业海关,ihtisas gümrükleri)**进口。这一做法旨在由专业部门进行监管和抽样检验。实际后果:

  • 发往错误海关的货物会被转至授权专业海关→额外运输、滞港费/滞箱费和时间损失。
  • 提单上的卸货港应与专业海关协调选择。
  • 关于最新专业海关清单和分配的货物类别,以ticaret.gov.tr官方发布为准。

关于滞港费/滞箱费机制,另可参见我们的滞港费-滞箱费港口术语指南。

6. 典型流程——以废弃物进口为例

回收用途的受控废弃物进口是环境范围流程中最严格的例子。典型步骤:

  1. 废弃物代码和清单检查——确定拟进口废弃物在废弃物目录中属于哪个清单(通常称为绿色/琥珀色/红色),核实是否在禁止清单中。清单会变化,需查阅csb.gov.tr最新公告。
  2. 设施执照条件——处理废弃物的设施的环境许可和执照(废弃物回收)必须有效。
  3. 预先许可/合规申请——通过电子系统向部门申请,连同供应商/原产国文件一并提交。
  4. 海关提交——发往专业海关的货物提交控制证书/合规函;必要时抽样检验。
  5. 国内运输和处理——按危险物质运输规则将废弃物运至设施。

**时长:**根据申请和装运参数而异;具体时长以部门最新申请指南为准。装运前务必与顾问制定时间表。

7. 常见5大错误

  1. 申报为"原料"的实际是废弃物的产品——特别是塑料、纸张、金属废料等产品,HS编码与实际废弃物性质不符会导致事后严重处罚。如有疑问,提交BTB申请。
  2. 未进行KKDIK注册即进口化学品——在土耳其市场投放的化学物质如忽视注册义务,将面临销售禁令和行政处罚。
  3. 未核实F气体配额即制定进口计划——制冷/空调行业有年度配额系统;未申请配额的计划在装运时会陷入僵局。
  4. 遗漏PIC通知的危险化学品——鹿特丹公约(PIC)范围内的物质不能无通知装运;装运前必须进行通知。
  5. HS编码错误导致遗漏环境范围——HS编码错误既会改变关税,也会改变环评/环境控制证书范围;决策时建议参考HS编码指南和BTB。

8. 常见问题

塑料废弃物进口完全禁止吗? 塑料废弃物进口多年来大幅收紧;部分类型完全禁止,部分可在环境部许可下受控进口。关于最新禁止和允许清单,以csb.gov.tr废弃物管理页面为准。从事塑料废料的进口商应在每次装运前核实最新公告。

可以进口二手电子产品吗? 二手物品进口一般受贸易部"旧的、二手的、翻新的、有缺陷的、易损物品"进口公告管辖;如具有电子废弃物(e-废弃物,e-atık)性质,还涉及环境部废弃物制度。不能仅凭"二手"标题就假定可自由进口。

KKDIK注册由谁办理——供应商还是进口商? KKDIK框架下,在土耳其注册的唯一代表/进口商是注册义务人。境外制造商不能直接注册;可在土耳其指定唯一代表。实际操作:进口商在引进KKDIK范围化学品前,要么自行注册,要么核实供应商指定的唯一代表。

F气体配额申请如何办理? 氟化温室气体实行环境部年度配额系统。申请渠道、日历和电子系统使用指南通过部门公告发布;申请须在年内特定窗口期内提交,未使用配额会影响下一年。

环评需要多长时间? 环评时长取决于项目是附件1还是附件2、公众参与会议、审查委员会流程等步骤。具体时长参见ÇED法规相关条款和部门申请指南。投资日程中不得忘记"未完成环评不得开工建设"原则。

9. 结论——忽视后果如何?

环境范围产品的文件缺失不是"小的海关延误":货物会被海关扣留,滞港费/滞箱费累积,面临行政罚款和货物退运原产国/销毁。如果您考虑采购废弃物、化学品、OTIM、F气体或危险化学品类别的任何产品:

  • 下订单前核实HS编码+环境范围+专业海关三要素。
  • 在多部门交叉领域(如农业+环境+贸易)从授权报关顾问处获取书面意见。
  • 全年跟踪环境部最新公告;清单/阈值变化直接影响您的进口计划。

**联系方式:**如果您计划进口环境范围产品并希望制定流程路线图,可通过İthalat Akademi联系页面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

所有资料访问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每次装运前应核实法规和清单变化的官方网站最新版本。

  • 土耳其共和国环境、城市化和气候变化部(T.C. Çevre, Şehircilik ve İklim Değişikliği Bakanlığı)——https://www.csb.gov.tr(访问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法规信息系统——2872号环境法(Mevzuat Bilgi Sistemi — 2872 sayılı Çevre Kanunu):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2872&MevzuatTur=1&MevzuatTertip=5(访问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法规信息系统——环评法规、环境许可和执照法规、KKDIK法规合并文本(Mevzuat Bilgi Sistemi — ÇED Yönetmeliği, Çevre İzin ve Lisans Yönetmeliği, KKDIK Yönetmeliği):https://www.mevzuat.gov.tr(访问日期:2026年5月12日)
  • 土耳其共和国贸易部——进口公告和专业海关页面(T.C. Ticaret Bakanlığı — İthalat Tebliğleri ve İhtisas Gümrükleri):https://www.ticaret.gov.tr(访问日期: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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